指點江山:歪論詭辯注定失敗

評估「曾余辯」結果,不是看表面的辯才,首先是看正義在哪方。曾蔭權闡述政改方案,立場是站在尊重「一國」前提、執行《基本法》、遵守人大常委會憲制決定一邊,當然是正義的;而「公投」始作俑者余若薇立場剛好相反,自然是非正義的。「五一六」補選投票率只有少得可憐的百分之十七點一,說明余若薇一夥的激進取態與主流民意格格不入!

有人說余若薇「能言善辯」,然而,根本立場錯了,「能言」者歪論也,「善辯」者詭辯也,邪何能勝正?君不見,余大狀曾揚言「公投」合法,「法律沒有禁止就可以做」。其實,私權才是這樣,而公權則是「法律沒有授權的就不可以做」!「公投」動用公帑,由公民參與,決定的是公共政策,當然屬於公權而不是私權!可見,余若薇的說法似是而非,根本是歪理!

君不見,余大狀曾解釋「起義就是起來爭取正義」,照此邏輯,「打劫」也可解釋為「打擊貪污,劫富濟貧」;「偷竊」也可以解釋為「偷偷笑,竊竊私語談情說愛」;「爆炸」也可以解釋為「爆羊肉、炸子雞煮餸而已」,統統不是犯罪!可見,余若薇的說法混淆視聽,完全是詭辯!

其實,在余若薇等發動「公投」之初,曾表態若「公投」失敗,將「被迫支持」政府的政改方案。現在「公投」已公認失敗,如果余若薇是有信用的人,不用與曾蔭權辯都要轉軚;既然說話不算數,辯輸了她也厚着面皮「企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