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家務中心效果成疑

【本報訊】社會福利署推行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已六年,委託香港大學進行檢討發現,六十一間中心中有十八間處理個案量未達標,社工處理的個案多且雜,不少更是與福利無關的房屋問題,例如協助清除露宿者或清理具滋擾性的「垃圾屋」等。報告指出,不少求助者以為社工「樣樣都做得到」,但有個案需其他部門配合才能解決,提出廿六項建議供社署跟進。

檢討結果顯示,○七至○八年度有廿四間中心未能達致為個案提供深入輔導、短期輔導或支援等服務量標準;○八至○九年度仍有十八間未達標,十七間由社署營運。

報告又指,中心處理的房屋援助個案佔整體兩至三成,主要來自房署轉介的體恤安置或其他房屋援助個案,不少求助者誤解中心的服務,提出超越中心服務範疇的要求,包括清除露宿者的跨部門行動,協助將住客逐出公屋租住單位,及清理對鄰舍造成滋擾的垃圾屋等,大大增加社工工作量。

提26項建議促跟進

不少求助者對社工期望過高且不切實際,例如有未符合申請綜援或公屋資格人士,透過地區領袖或區議員向社工施壓等;處理的個案愈趨複雜,影響社工介入深度,均為妨礙中心運作的因素。

報告提出廿六項建議,港大社工及社會行政學系系主任曾潔雯指出,個別社區存在貧富懸殊加劇或殘障人士增加等問題,當局必須增撥資源配合,否則導致家庭暴力問題增加。社署助理署長麥周淑霞指,接納報告建議,已與房署成立聯絡小組商討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