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癡情漢與女友鬧翻後相約於商場見面,但女友胞兄不滿妹妹被人「糟質」而阻止兩人交往,癡情漢聲稱原欲以生果刀當眾自殘,惟糾纏間涉嫌捅傷女友兄長左腰,兄長中刀負傷之際說:「你咁樣做我點樣將個妹交畀你?」事後送院須動手術切除整個脾臟。涉案男子被控以有意圖傷人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報稱任職平面設計師的廿八歲被告熊家駿,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八日在觀塘apm商場地下地鐵層大堂,用刀傷害廿五歲男事主黃志浩,被告昨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據知被告的廿三歲女友黃嘉雯事後已原諒被告,今日或會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
控方昨播放被告與警方會面之錄影帶,被告在會面中披露,是透過同事結識女友之後拍拖,更互相以「BB」稱呼。他說,自己工作時不能傾電話,否則寫錯稿便要賠錢,但女友「狂打佢手機」,結果兩人在女友生日當天為此事鬧翻,女友事後更與男同事吃飯「撐枱腳」令被告不滿。
被告於案發日原欲相約女友在apm見面,惟當時在場的事主拉女友離開,被告於是在電話中與事主對罵,被告除爆粗斥事主「點解要拆散我哋」,更罵他「乞兒仔」。被告之後到家品店購買生果刀,再到apm與事主對質,被告當時向事主舉起生果刀說,「你好行開,衰仔,唔係就捅死你 」。
被告聲稱當時只是想嚇事主,「我唔知拮到嘢,大家糾纏,見到好多血,一滴滴,幾秒之間,我先知大鑊」,事主負傷之際向被告說:「你咁樣做我點樣將個妹交畀你……我哋黃家同你熊家劃清界線!」當時女友在場不斷哭泣,保安則報警將被告拘捕。被告稱,當時買刀除想威嚇事主,亦「諗住自殘」。
事主昨日作供時表示,他與妹妹同住,知悉被告與妹妹前年底相識後拍拖,初時發展良好,惟稍後變得不穩定,妹妹不時遭被告無理對待而爭吵。事主承認當日在apm獲知被告多次致電妹妹時,曾搶去妹妹手機,「唔想見個妹畀人糟質欺負」。
事主後來看見被告手持刀狀物體跟他說「嘉雯係我嘅!」兩人推撞之際,事主發現自己「左腰半身濕咗,有血先知受傷」。他事後須留院十天,更要割除整個脾臟,令他失去先天免疫力。原任職保安員的他透露,目前仍須覆診,以擔任兼職維生。
案件編號:DCCC 9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