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甚麼是暴動

一九六七年的社會騷動,是由左派策動,但左派也是最大的受害者,千錯萬錯,是搞了土製炸彈,更是殺了林彬,這兩件事件不是由整個左派策動,但卻由所有左派承受了後果。港英政府乘着當時的民意,把枱面枱底的左派人士逐一收拾,核心旁枝無一幸免,看看陳君葆日記,就可以理解其中苦痛。

香港的左派可能對此憤憤不平,當年可能只是反殖,爭取低下階層利益,沒有製造過炸彈,更沒有放火殺人,為甚麼一小撮人所做的出位過分行為,要幾十萬自己認為是愛國的人士承擔?如果以十八歲作為成年的界限,現時要六十歲以上的人才算身歷當年事件,現時六十歲以下的左派人士,更加是事不關己,所以一給人扣帽子,就無名火起,一定要爭辯,尤其是覺得香港已經回歸,沒有道理再去受這些閒氣。

道理,不是不可以講,但要講得聰明、識揀時機,要有策略、牙尖嘴利,更要咬文嚼字。

一開始講,就說六七暴動,那不用再說下去,因為已經有了判決,你自己也認是暴動,就等於風化案中認了非禮或強姦,字面上已經解釋了一切。

左派中人可能對「暴動」這兩個字有不同理解,因為在共產黨的黨史中,暴動是正面的用法,這是工農反抗階級壓迫的行為,大規模的叫革命,細一點的叫起義,規模再細一點的叫暴動,信手拈來,就有所謂秋收暴動、赤石暴動,正義行為,列入史冊。

但在香港,暴動就等於非法行為,暴動就是暴力行動、暴力行為。各位讀者想一想,香港有哪一樣跟暴力有關的行為具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