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傷風等同肺癌謬論

管誰都知治療肺癌比治療傷風難得多,縱然病人同樣痊愈,治肺癌,最低限度須進行一次風險和難度皆高的大手術;而治傷風,病人只需休息幾天、多喝水便行。是故,雖然肺癌與傷風同是呼吸道疾病,亦可能先後出現在同一病患身上,但治療傷風始終不能跟治療肺癌相提並論。

把只得五十餘萬人投票的立法會補選,說成是自二○○三年五十萬人上街後的最大政治動員,屬於把傷風說成等同肺癌一樣的荒謬言論。參加「七一」遊行,動輒在維園等候兩小時才起步,再加步行上中環政府總部的兩小時,至少合共付出四小時。相對之下,選民到票站投一票,最快捷順利者,五分鐘便完成。以精神、體力、時間付出對比,參加遊行比參與投票大五十倍!

動員群眾參與集體行動,最終有多少人參加,受多項因素影響,其中包括行動的難度和風險,亦包括群眾是否認為行動有效及他們對議題的熱切程度。若市民對議題不太熱切,認為行動不會有多大成效,但行動卻輕而易舉,慣性支持發起人者繼續「捧場」,亦不足為奇。但同一議題、同一預期成效,行動卻既費時,且難度又高得多,那願意「捧場」者自然就會大打折扣。

五月十六日補選投票的五十餘萬人,相對參加訴求一樣、於五月二日舉行的「爭取普選遊行」的幾千人,差距巨大,分別就在於行動耗時及艱辛度。以此推論,若以投票人數來反映市民對議題熱切程度,跟以同一議題參加遊行的人數比較,前者便應至少作百倍下調,即五十餘萬除一百,等於五千人參加遊行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