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籍南亞裔商人與弟鬧翻後,無家可歸又身無分文,到《南華早報》總社求助職員,代為聯絡英國駐港總領事館,職員不但無理會,更有保安圖向他施用暴力,結果他損毀《南早》物品。商人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裁判官原欲判他接受治療,但他稱自己無病,法庭擬昨天傳召精神科醫生到粉嶺法院作供,以了解被告狀況,惟醫生仍在休假中,案件再押後至本月廿六日處理,期間還押小欖看管。
本案四十二歲的男被告Naseeruddin,報稱英國籍。控罪指他於今年四月十七日,在大埔工業邨南華早報中心地下大堂損壞報館的一個垃圾桶、一部電子探熱針及一部消毒機,共值一千九百元。辯方昨提出以五千元申請保釋被告,又指他不會再行近《南早》範圍,並可能會安排醫生作供。
辯方又質疑精神科醫生過於主觀,才認為被告患病。裁判官駁回申請時指,由於精神科醫生初步指他有病,故現階段不批准保釋。
案件編號:FLCC 128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