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新聞:女友證供存疑梁挺甩罪

【本報訊】詠春宗師葉問之弟子梁挺,被指在寓所狂毆女友,早前被裁定毆打引致他人受傷罪成。他上月向高院上訴,成功推翻定罪。法官昨補發書面判決理由,指原審裁判官判斷梁挺不可信時,錯誤理解梁的證供。而案中女事主的證供亦有甚多可疑之處,令指控存在疑點,故定罪須予撤銷。

高院補發書面判詞

六十二歲的梁挺原被指在去年三月卅日,於油麻地住所打傷當時女友聶式盈(四十五歲)。

聶式盈於原審時指與梁爭執期間,被梁推倒並扯髮撞頭。梁則指聶向他索五萬元墮胎,他表示無錢後,聶即歇斯底里開窗圖跳樓,他拉聶回來時雙雙跌倒,聶因而受傷。他後來就範,給了聶式盈三萬元支票及二萬元現金。

高院法官邵德煒昨在判詞指,原審裁判官指梁既稱不夠錢,之後卻能付足五萬元,由此斷定梁不可信。

但邵官指出,原審作此判定時,是假定梁只有一個銀行戶口,卻忘了梁作供時已表明,支票戶口和現金來自兩個不同戶口。法官認為此一錯誤,已足以動搖定罪裁決。

法官又指聶之證供疑點重重不足採信。例如聶原否認曾告訴梁她有孕,但手機記錄顯示她曾用短訊通知梁。她雖指稱被梁暴力對待,事後卻繼續留在現場,還跟梁同床共枕。

她雖解釋是被梁強迫留下,但在報案時卻沒向警方透露。而她在脫身後無即時報警,卻選擇先兌現支票、然後跟母親吃早餐、再看完眼科醫生才報案。

法官因此斷定其證供疑點太多,不足以令人相信,故判梁挺上訴得直。

案件編號:HCMA 97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