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億股息未還富於民

【本報訊】港鐵年年錄得巨額盈利,特區政府作為港鐵最大股東,過去十年收取逾五十五億元的現金股息及分發到逾六億股份,按港鐵目前的股價計算,政府合計共收得近二百二十億元股息。多名立法會議員形容該股息對政府猶如意外之財,促當局把股息收入資助弱勢社群及長者交通費,還富於民。

會計界立法會議員陳茂波昨在立法會提出質詢時指,按政府九九年提交的文件顯示,港鐵的前身地鐵上市,政府會有一筆過收益,但十年來政府累計有二百多億「意外之財」的股息收入,過去五年各項交通費支援計劃的開支僅得二十多億元,相對股息收入實在太少,認為政府應將之用於擴大跨區交通津貼及為傷殘人士提供交通補助。

另一位議員李卓人也質疑,政府不鼓勵港鐵提供票價優惠:「因為你(政府)有利益衝突,過去五年現金股息都收咗四十億元,你(政府)都想掠落袋啦!」葉劉淑儀建議政府應百分百擁有港鐵股份,為市民提供便宜交通服務。

政府無計劃全資擁有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則稱,由港鐵收到的股息會作為一般收入收歸庫房,若要指定將該筆款項用在交通支援上,必須得到立法會通過。他只重申政府會鼓勵港鐵提供票價優惠,但並未提出具體的做法,他又說政府目前沒有計劃全資擁有港鐵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