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藥例通過十年食衞局有法不執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通過動議,要求當局關注中成藥的質素及監管問題,議員批評有關中成藥註冊的條文,通過逾十年都未正式實施,炮轟食物及衞生局「有法不執」,罔顧市民的安全及健康風險。

署理食衞局局長梁卓偉承諾最遲在今年底全面落實有關法例,屆時在港銷售、進口或管有未註冊中成藥即屬違法。

梁卓偉昨於立法會指出,截至上月底,約四百五十個中成藥製造商中,不足四成獲發正式牌照,其餘近三百個僅持有過渡證明書。議員李華明批評,本港早於九九年制訂《中醫藥條例》,但當中有關中成藥註冊的條文卻遲遲未落實,斥當局罔顧市民安全。另一議員余若薇亦批評,台灣與新加坡早於九十年代落實規範中成藥的政策,質疑港府「慢十拍」。

梁卓偉回應表示,世界各地對規管中醫藥仍在起步階段,又指本港推行的註冊制度,比台灣與新加坡的嚴謹。

他承諾最遲在本年底實施有關中成藥註冊的條文,至於將所有中成藥製造商由過渡證明書轉為正式牌照,則需時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