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聾啞男子疑訛稱介紹友人到警署工作,並相約對方在葵涌警署見面,期間涉成功誘騙對方支付六千元工作按金,友人事後因沒有獲聘任何工作而報警揭發事件。涉案聾啞男子昨被解往荃灣裁判法院就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應訊,惟被告在上庭前突然情緒激動及出現失控情況,終不能如期應訊,最終被轉送到醫院觀察,控方現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本周三或之前日子,以等候被告出院後再作提訊。
案中十八歲被告鄭傑豐,報稱任職運輸工人,報住地址則為上水石湖新村近燈柱7039號的木搭帳篷。
他現被控於今年五月十一日,在葵涌警署內以欺騙手段,即聲稱介紹工作予男事主容有威,並收取對方工作按金,因而不誠實地取得男事主港幣六千元,意圖永久剝奪其財產。
案件編號:TWCC 145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