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服中心內耗做殘社工

社會福利署在全港設立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原意是處理不同類型的家庭問題,但社工竟須分擔房屋署工作處理求助個案的租務問題。有研究發現,現時二十一間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過去五年處理的個案大幅增加兩成七,但當中兩成卻涉及房屋問題,大部分更是樓上爆水管或住近垃圾房等與福利無關的調遷個案,變相分薄社工處理真正有需要個案的時間。社署已就中心的服務模式完成檢討報告及採取跟進措施,最快於本月底公布詳情。

社署○五年推行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提供一站式預防、支援及補救性的服務,現時全港共有六十一間中心,其中廿一間由非政府機構營辦。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網絡統計發現,該二十一間中心於○五年共處理二萬一千九百多宗家庭個案,但至上年度已大幅增加兩成七至二萬七千七百多宗,平均每名社工負責的個案亦由八十宗增加至八十七宗。

統計顯示,求助個案中兩成六涉及家庭關係問題包括夫妻相處、子女管教及婆媳問題等;一成七屬高危個案即包括有自殺傾向、精神健康及家庭暴力問題;但亦有兩成屬房屋問題,當中八成三與公屋租戶有關,其中六成一涉及租務問題而並無其他福利需要。

爆水管轉社工處理

網絡召集人郭偉強指出,由房署轉介的四千多宗住屋問題個案均無列明有福利需要,大部分由屋邨辦事處處理已可解決。社工錢宛瑋補充,由房署轉介的個案不少是因樓上爆水管、單位鄰近垃圾房或公園嘈吵等,引發情緒問題而要求調遷的求助。

郭偉強又指,面對求助個案增加但人手不足,前線社工壓力倍增,而社工需處理大量純租務個案,攤薄他們處理有真正需要個案的時間,亦令預防家庭問題發生的機會相對減少,他批評過往曾透過小組會議向社署反映,但五年來卻無顯著改善。

檢討最快月底公布

房署發言人指,屋邨辦事處會將有需要的個案直接轉介社署,例如涉及申請人的健康狀況或家庭和個人特別困難等,該署會積極與社署了解情況,研究改善服務。

社署回應指○八年底已委託港大顧問團進行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服務模式檢討,包括社工工作量及處理房屋援助個案等,有關報告已完成並提出多項建議,該署會採取跟進措施,最快本月底公布詳情。 記者張恬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