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標準的着眼點不應該單單看企業能否經營、能否賺錢。企業經營、賺錢應該靠管理、靠效率,不去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改善經營管理效率,只倚靠壓低工資,便是典型的剝削。

最低工資的作用應該不止於保障工人最低生活水平,更應該是為了推動社會經濟發展。一是工人收入多了,消費便增加。相對於高薪一族,低薪一族的收入不多,稍有增加便會悉數用於本地消費,少買外來奢侈品,少去旅遊,儲蓄和投資有限。因此,最低工資標準稍高增加了他們的收入,差不多全部可再投入本地經濟,製造需求,創造就業,連鎖推動下,乘數擴張作用巨大,遠比高薪一族對本地經濟貢獻更大。

二是法律強迫性規定最低工資定在較高水平,老闆不能隨意剋扣工資,要經營下去,便要動腦筋,找方法,作各種各樣的投資,企業與行業的競爭力便可提升。在這個過程中汰弱留強,不會像低工資環境裏,劣幣驅趕良幣,愈剝削勞工的愈賺錢。

香港回歸之後,企業和經濟競爭無法提升的一個重要理由便是工資下跌。而今,工會代表建議最低工資定為三十三元時薪,但我認為實際上還可提高。因為提高打工仔薪水能增強消費,促進經濟,錢最後歸回香港,不像給地產商、金融家們的暴利那樣搬離香港,構成香港經濟的淨流失。

內地都不停提升最低工資標準,香港連最低工資還未立法,真的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