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警涉瞞債 控妨礙司法

【本報訊】元朗警署一名軍裝警員涉嫌在未經許可下,私下向「師弟」借款七千元,之後又涉嫌與「師弟」一同「講大話」,訛稱款項是借給朋友;該名警員昨日被廉政公署落案檢控非法借貸罪名,而他與「師弟」另被控以妨礙司法公正罪,兩人明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涉私下非法借貸

案中兩名被告分別是劉健(卅二歲)及謝澤璠(廿四歲),案發時同為元朗警署軍裝巡邏小隊警員。其中劉被控四罪,即兩項身為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兩項身為訂明人員收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他與謝澤璠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二人已獲准保釋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警方早前接獲投訴,其後將事件轉介廉署調查。劉涉嫌於去年二月一日及二十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分別向謝索取及收受五千元及二千元。餘下一項控罪指劉及謝涉嫌於去年六月至十一月期間,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向廉署人員訛稱向謝索取及收受上述兩筆貸款的是劉的朋友,而非劉本人。

警方發言人表示,二人已被停職。數字顯示,廉署今年首季接獲八十三宗涉及警務人員貪污的舉報,較去年同期的七十六宗上升百分之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