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三聚氰胺毒奶粉令數以萬計嬰兒及幼童患上腎結石事件,部分苦主入稟本港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在港註冊的三鹿大股東恒天然(中國)公司索償,案件昨日開審,法官要求申索人先提供支持索償的理據資料,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五日審理。恒天然則指案件在港申索無法律根據。
今次入稟索償個案共四宗,三宗來自河南,一宗湖北,受害人年齡由兩歲半至三歲十一個月大,其中三名苦主家屬因未能及時辦理來港簽證,授權唯一能來港的家屬代表陳璐應訊。協助苦主家屬的內地律師彭劍指,律師團收到二百宗求助個案,挑選四宗代表入稟,申索金額由一萬二千多元至三萬三千多元不等,一旦勝訴,其他案件會陸續提出申索,以每宗平均金額二萬五千元計算,索償總額約五百萬元。如引伸至全部二十九萬宗個案,涉及總額將逾一百四十億元。
彭劍指三鹿集團大股東恒天然公司在港註冊,佔內地集團四成三股份,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該公司○八年八月初發現奶粉受污染,但派駐內地的董事未及時採取行動阻止出售,直到九月十一日才由總公司宣布停售,有明顯過失。
他說,內地三鹿集團雖已宣布破產,但作為大股東的新西蘭恒天然總公司,有責任賠償予受害人。
恒天然法律顧問David Matthews認為受害人在港申索無法律依據,又指內地已賠償予三聚氰胺受害人,有關申索應在內地而非在香港進行。 案件編號:SCTC 015980-98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