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七年發生一宗轟動全城的頂包奪命車禍,童軍旅長任振強因教授兩名少年童軍「揸大膽車」肇禍,事件除奪去當時在附近踏單車的七歲男童鄭劍的生命外,更摧毀兩個大好家庭,任事後承認罪責終加刑至判囚廿二個月,更要面對民事索償。事發近三年,承受喪兒之痛傷心欲絕的鄭氏夫婦不但因此宗車禍正鬧分居,並各自患上精神病,鄭童的母親趁明日是愛兒的死忌,昨入稟高院向肇事司機等人索償,男童父親昨接受訪問時,更痛罵「我不會放過佢」。
原告徐月華(下稱鄭太);首被告任振強、次被告是事發時只得十三歲的林姓少年,由其父母林雪忠及白瑞銀代表。入稟狀指,首被告在○七年五月六日於將軍澳彩明苑附近,任由未成年兼未有駕駛資格的次被告駕車,在兩名被告的疏忽下導致原告兒子鄭劍(下稱死者)死亡,事件令原告精神大受打擊及有精神困擾問題,故興訟索償,但未有賠償金額。
記者昨往鄭家查訪,因憶念愛兒致患上抑鬱症的鄭太,身穿睡衣一臉委靡地在丈夫、即死者父親鄭興強(下稱鄭)陪同下接受訪問。但鄭太實在太傷心,全程一直低頭由鄭代為發言。
鄭表示與妻子在內地生了兩名女兒(現分別十九歲及二十一歲),後來來港定居始「追到個仔」,因「得一粒仔」,故夫妻倆非常疼錫死者,但死者在街上踏單車竟然招來橫禍被童軍駕車撞死。鄭表示「我知佢(任振強)已「出來」(刑滿出獄),佢有懲罰有乜用,我個仔都唔見咗,我唔甘心!」
鄭又對妻子的身體及精神狀況憂心忡忡,他表示與妻子現雖處於分居狀態,但因擔心其妻病況,故他仍留在她身邊照顧。鄭指妻子受不了愛兒猝逝的打擊患上抑鬱症,每日以淚洗臉一臉憔悴,晚晚常因哭醒而未能安睡,自殺過四次,早前亦曾因服藥過量而需送院救治。每當妻子經過死者讀書的學校時,見到與死者差不多年紀穿上校服的男生時,情緒便不能自控。昨日受訪期間,鄭太亦因見到愛兒照片,睹物思人下即時入房用被掩頭,要由丈夫在旁安慰。
鄭直言事件毀掉他們大好家庭,除妻子精神狀況日差,他自己亦患上強迫症的精神病,兩名與他們同住的女兒,則受事件影響未能專心讀書。現他們一家靠綜援維生,至於索償金額則暫未有定案。
記者亦根據入稟狀中任振強的住址上門採訪,但至深夜仍無法聯絡到。任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允許無執照人士駕駛、兩項允許無第三者保險人士駕駛、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原審時判囚十個月及停牌兩年;惟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提出上訴,上訴庭認同刑期未能反映罪行嚴重性,加刑至判囚廿二個月。
案件編號:HCPI 21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