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報告成犯錯擋箭牌

政府有錯,大鑊嘢如死人塌樓,總是依方程式調查半年或一年,等風頭火勢過後交個報告,接着如「快刀切豆腐——兩面光」,即光有長篇大論,光有模糊字詞,到頭來沒有人出錯、沒有人要負責;即使要負責,也是「集體負責」,有鑊大家孭,有病唔使怕。問責高官操練得多,日積月累之下,個個都有這種免疫力。

每當有醫療失誤,我們從沒有見過有關負責人勇於擔當、敢於承認是他們幹的。他們不知道甚麼叫責任心嗎?他們處理危機的方式,為何只有死撐和卸膊,最後把良知與責任全推給一份厚厚卻冰冷的「報告」?為甚麼高官不可以在錯誤中學會擔當,總要把百姓的寬容當成理所當然犯錯的藉口?

你看瑪嘉烈醫院的「淥B報告」多麼沒有人性及荒謬!調查又係自己人查自己人,試問公信力何在?院方雖然承認事件屬人為錯誤,會內部處分該護士,但委員會指事件無其他人證及物證,難斷定是否有人講大話。如果咁都得,香港淪落至「有報告冇公理」的反智之城矣!正如受害嬰兒的父親詰問:「唔通我個仔自己爬落水?」嬰兒下身二級燒傷,推算當時水溫達攝氏四十至五十度,成人若曾試水溫,應有燙手感覺,這是常識,難道護士的雙手是冷血的?

內地溫州有一女士因超生被罰八十六萬元,她感委屈投訴計生局,一位副局長說:「你現在就是我砧板上的肉,我想怎麼剁就怎麼剁!」你看多有氣勢!今瑪嘉烈醫院的「淥B報告」不正是砧板,板上的「淥B」,也就任人魚肉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