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男秋菊打官司

律政司炮製冤案,令小食店東主被指聘用黑工而無辜繫獄,這種事發生在標榜法治的香港,既諷刺,又駭人聽聞。幸好事主鍥而不捨地提出上訴,終於成功翻案,並迫使律政司賠款求和,總算討回公道。套用事主的話,「如果政府理據充足,就唔會願意和解啦」,這是一宗冤案,殆無疑問。

今次事件不禁令人想起內地電影《秋菊打官司》,秋菊為了「討一個說法」,堅持把官司打到底。而香港版的男秋菊為了討回公道,也不惜變賣物業籌錢上訴,與律政司周旋到底。雖然男秋菊最後取得勝利,「公義贏了一場硬仗」,但香港的法治竟然要靠小市民自己去爭取、去維護,也未免太悲哀了。

法治本來是香港成功的基石,可惜這個基石不斷受到破壞,已開始動搖了。大家可以見到,近年來司法機構烏龍百出,判錯案、計錯刑期、一案三判等等,無奇不有;最經典的例子是,報章雜誌刊登同樣的照片,有的被評為二級不雅,有的被評為一級非不雅,有的甚至連送審都不需要,同一種法律制度,卻有三種不同的待遇,大家說說看,香港的法治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司法獨立導致司法獨大,這就是香港回歸後的現實,嚴格來說,也是香港的深層次矛盾之一。孔子說,「必也使無訟乎」,在現實社會,無訟當然是不可能的,關鍵是司法必須公平、公正、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