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嬰父親蕭先生昨閱調查報告後,指尚有諸多疑點未解答,不接受亦不相信報告內容,並不排除在瑪嘉烈醫院向肇事護士採取紀律程序後有進一步索償行動。他對於護士下周一復職感不滿,憤言「連幫BB沖涼咁基本都出錯,應該再受培訓……最好除佢牌。」
蕭先生與妻子昨中午到瑪嘉烈醫院,在該院公開報告前,聽取調查委員會主席李志光及醫院行政總監董秀英解釋報告內容。他會後直言,報告雖然承認事件屬護士人為錯誤,但委員會五名成員有四名是醫管局人員,公信力受質疑。調查委員會只單方面聆聽護士證供,未能解釋她為何未按程序以手肘試水溫,以及她指希希浸在熱水時沒有哭鬧掙扎等不合理情況。
蕭先生表示,會上集中討論報告內容,未談及賠償安排,會待院方完成紀律程序後才考慮進一步行動。
協助蕭氏夫婦的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指,該名護士○八年畢業即到出事的病房工作,並承認一年多來未按指引,以手掌代替手肘試水溫,但竟無其他職員發現問題,洗澡房內亦無閉路電視監察情況。他質疑院方為何指派資歷尚淺的護士到兒童深切治療病房工作,又沒有將嬰兒洗澡列入護理程序審核範圍,董秀英未能提供滿意答覆。
蕭先生說,兒子傷口愈合理想,相信日內可出院,但日後或需長期覆診跟進,醫生未詳細交代會否出現後遺症等。
律師黃國桐指出,院方承認事件屬人為錯誤,嬰兒父母可循民事索償,按事件對嬰兒造成的傷害計算賠償金額。護士有否刑事責任,他指需視乎是否有前科、有否故意傷害嬰兒意圖或重大疏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