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議員宜強化政策研究

行政與立法關係持續緊張,回歸十三年未見有明顯改善,改革現行政制是其中一條出路,自○二年開始啟動的高官問責制,強化司局長在政策制訂的主導角色,有責任向民意代表作出合理交代,以改變行政機關「有權無責」的缺陷,可惜兩任特首以來,成效不彰。

無可否認的是,政府大權在手,制訂政策時,往往令立法會處於被動的位置。要改善行政立法關係,政府應該承擔更多責任,問責官員應該主動尋求與立法會議員的溝通與合作,不應試圖避開或繞過立法會。

○八年七月,前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臨別贈言予曾蔭權,倘若高官未善盡責任,將等同失職和破壞《基本法》所規定的政治體制。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曾蔭權表示會把范太的話「鑲起來」,作為下一屆與立法會合作的座右銘。兩年快將過去,情況未見有明顯改善,行政立法關係依舊繃緊,甚至愈演愈烈,第四屆立法會的首個立法年度,政府向立法會僅提交了二十五項法案供審議,創了回歸以來的新低;多項具爭議的法案,如最低工資條例草案,要到今個立法年度才展開審議,當然令議員們大感不滿。

政府弱勢,民望不斷下滑,對具爭議的議案採取押後處理的策略,實在不難理解,這已經成為曾蔭權政府的一大特色。值得注意的是,政府表現欠佳,不會自動令議會的民望上升。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對立法會的議政質素未能有效提升,市民亦極感不滿,議員發言批評政府與政策時,往往惡言相向及譁眾取寵,不為市民所認同。

近年民調結果顯示,議會及議員的評分持續向下,反映市民不滿議員「講多過做」,對官員要求高,對自己則從寬,建議甚多卻不切實際,議員宜加強政策研究,在有益及有建設性的方向上多下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