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香港的樓市和房屋政策,還有一條必須搞清楚,就是香港市民對置業的需求。
香港一直是自由主義學派的經濟學者當道,加上一批掛自由主義之名的冒牌學者,他們對置業這個需求,認為政府不必理會,政府要管,只須考慮為無力負擔租金的市民提供廉價住房,政府要關注的是租金而不是樓價。如果樓價不是政府要負責或者關注的事項,那就不必有特別的政策和目標;真的要考慮,也只是從金融和銀行系統的風險來評估,樓宇和股票都只是投資產品,市民買樓而不租樓完全是投資的行為,和買股票一樣,政府不應介入。
這種說法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但照這個邏輯推論,租金其實也是商業行為,沒有甚麼金科玉律,要政府為市民提供廉價住房,世界各地沒有廉價房的地方遠比有的多,他們解決問題的方法很簡單:貧民窟。
甚麼是住屋需求,其實也沒有一致的定義。三、四十年前,可以是一家五口一張床,三人睡下格、二人睡上格。如果政府不介入,那旺角、油麻地、大角咀這些舊區,還會充斥着這些幾個家庭分租的單位;再差一些就是籠屋;有本事一點的就自己租或買大一點的單位,完全由市場來決定。
差,但未必算最差,再差一點的可以像七十二家房客一樣,和電影《功夫》的場景差不多,包租婆那副惡形惡相,只不過是來自幾十年前的現實生活。這種情況是自由市場的必然後果,港英政府還用不用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