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厭食護士生 偷零食待判

【本報訊】自幼志願做護士、胞姊亦是護士的廿二歲護士學校女生,因四年前患上厭食症,加上學校功課壓力雙重打擊,今年三月廿二日在大埔一間便利店涉嫌偷竊十一包零食被捕。她昨於粉嶺法院承認盜竊罪名,裁判官鼓勵女被告努力治好病情,不要放棄,並將案件押後至五月廿日,以待被告的感化報告始判,另被告須賠償便利店一百餘元損失。

裁判官昨向被告表示,「相信你係護士學生,都明白人嘅身心好複雜……病可以醫好,要搵啱方法,醫及被醫都要配合」。裁判官又叮囑她須有耐性及不要放棄,即使將來未能成為護士,仍有其他值得做的工作,又認為被告需要輔導多於懲罰,故准被告保釋以待報告候判。

身形瘦骨嶙峋的女被告郭美倩昨獨自到庭,聆聽裁判官訓勉時不住哭泣。

案件編號:FLCC 90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