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促公開歐文龍「友好手冊」

【本報訊】澳門消息: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涉及商人行賄部分昨續審,一眾被告的代表律師聯成一線,質疑檢方選擇性地引用歐記載受賄資料的「友好手冊」,可能是斷章取義,要求公開「友好手冊」真身,但遭檢方反對,合議庭最後裁定審問完所有被告後才決定是否公開「友好手冊」。

被告代表律師們打出查閱歐「友好手冊」戰術,指檢察院披露的「友好手冊」只是副本,不合法律要求,而且檢方選擇性地引用有利自己部分,損害辯方權利,甚至可能斷章取義,令到原本是被歐勒索的受害者成為被告。律師們要求合議庭在庭上讓他們查閱「友好手冊」真身,尋找事實真相。

審完所有被告始作決定

檢察院反駁稱沒有隱瞞事實,反指律師們對檢方和廉政公署有偏見。檢方又說,歐的「友好手冊」內容分散,沒有系統,部分涉及檢方後續調查的人與事,在保密原則下不能公開,建議合議庭過濾手冊內容,將涉及各被告的部分分別交由各被告代表律師查閱。控辯雙方爭論了個多小時後,合議庭法官裁定,審問完所有被告後才決定會否公開「友好手冊」。

法官又繼續審問涉及「澳門蛋」工程的兩名被告,第九被告魏明光推翻自己在檢察院所作口供,自稱反對用錢買工程,他無行賄歐文龍,只在不知情下簽了支票而捲入案中,他形容被指行賄歐是比文化大革命對其傷害更甚。

第八被告鄧頌權所作口供則與第七被告吳卓權大致脗合,均指被歐主動索取百分之三工程費「行規」,既驚且怒,迫於無奈下惟有破財消災,向歐支付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