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甲狀腺藥物傷肝勿亂服

【本報訊】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分析卅四宗服食含「丙硫氧嘧啶」,治療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的藥物後引致嚴重肝臟受損的個案,其中十六人死亡,十二人須換肝,決定在藥物包裝上加警告字句,並在醫護人員指導下服用。本港有五款註冊藥物含該成分,衞生署呼籲市民留意,若服後不適,應向醫護人員查詢,但不應在沒有醫生建議下停服。

丙硫氧嘧啶監管出售

丙硫氧嘧啶的副作用包括腦病及肝臟受損,由無任何病徵到肝炎,甚至肝壞死不等。三十四宗與使用丙硫氧嘧啶有關的嚴重肝臟受損個案,發生在一九六九年至去年,包括廿三名成人和十一名兒童。成人個案中,十三人死亡,五人須肝臟移植。在兒童個案中,兩人死亡,七人須肝臟移植,另一人等待換肝期間死亡。暫未知本港有否同類個案。

本港共有五款含丙硫氧嘧啶的註冊藥物, 屬醫生處方藥物,須在藥劑師監管下出售。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表示,丙硫氧嘧啶是傳統的治療甲狀腺功能亢進症藥物。本港公立醫院會先向病人處方另一種對肝臟損害較少的藥物,若反應欠佳,才會使用丙硫氧嘧啶。醫學界早已得悉此藥傷肝,故醫生會先確定病人肝功能正常才處方,還要定期為病人檢驗肝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