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冷氣技工參加朋友生日派對後,明知自己的駕駛執照已失效,清晨時分仍替飲醉友人駕駛對方的平治房車離開,期間他撞倒一名推着鐵車的食物環境衞生署外判清潔女工,惟他沒有停車更不顧而去,女工重傷留院四天後不治。技工事後投案,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和無牌駕駛共三罪,法官為先索取其背景和心理報告,將他還押至本月廿八日判刑。
四十歲被告蘇錦榮,有三次定罪和兩次交通紀錄,其中一次是在○三年涉及超速和酒精超標。控罪指他在去年五月三日於尖沙咀科學館廣場的華懋廣場附近,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女子黃惠心(五十九歲)死亡,另在同日同地無牌駕駛和發生意外後無停車,其駕駛執照早在○八年三月失效。
辯方昨求情指,該車原本是由被告朋友駕駛,但因對方在派對中飲酒,建議由被告代為駛走,被告因當時非常疲勞且不夠專注,加上鐵車上有垃圾阻礙視線,被告誤以為只撞到鐵車,沒有人受傷;又因關了窗聽不到外面有人大叫。他返家後即睡覺,起身看新聞報道後才懷疑自己撞到人,即往自首。 案件編號:KCCC563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