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救災典範涉詐騙表證成立

【本報訊】被指「四川地震救災志願者典範」的內地男商人,涉藉本港的引入專業人才計劃詐騙一名內地女子逾四萬元案,被告昨於東區法院被裁定詐騙等罪表證成立。他自辯時則述及截然不同版本,指他不但與女事主有親密關係,又指女事主因賭輸錢,為騙其丈夫才說將錢給了被告;至於申請專才時在表格所填的資料,亦是事主要求下才寫的。法庭將案押後四月廿一日裁決。

反指女事主輸錢瞞夫

卅三歲被告曹云供稱,女事主楊曉軍因賭輸錢,他為幫忙才簽下收據,好讓她騙丈夫說錢已給他。

之後他的確向楊借了一萬八千元周轉,但因楊原先已欠他二萬元,故他不須還錢。而最後一筆三千元,更是楊邀約他來港遊玩的旅費。至於申請專才一事,被告指稱他並不知情,只是有一天,楊問他內地公司的營運狀況,他才應楊要求填寫在一份表格上,惟他當時並不知道那是甚麼表格。

控方則質疑被告在港開設兩間公司,惟完全沒有營運,直指他開公司根本只為替人申請專才計劃,又指在楊之前,已有人投訴遭他騙錢;被告堅決否認此說法。

案件編號:ESCC 610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