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衍明轟查家賤售亞視

亞洲電視股權糾紛的兩名主角蔡衍明及查懋聲,昨首次透過律師在法庭上開戰。蔡衍明一方稱,查氏兄弟有計劃地協助內地商人王征以低價入主亞視,查氏乘機將手上亞視股份脫手及賺大錢,違反董事誠信和義務。查氏兄弟則反駁指,蔡的指控只是憑空想像出來,而訴訟可能令他們損失逾三億元。高院會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決定是否延長禁止查氏出售亞視可換股債券的臨時禁制令。

查家未再出錢投資亞視

原告神旺媒體控股有限公司(由蔡衍明全資擁有),昨日透過代表大律師Charles Manzoni向法官指出,由於蔡衍明並非香港居民,不能直接成為亞視董事局話事人,蔡在投資時很謹慎,務求自己的投資會獲廣播事務管理局批准。原告指蔡與查家有協議,雙方都要出錢投資入亞視,強調蔡從未答應過會獨力出錢投資入亞視。

原告續指蔡先借出五千萬元給亞視,再花一億五千萬元買入兩批亞視可換股債券。反觀查家並無再出錢投資亞視,只想蔡繼續出錢和坐享蔡投資的成果。蔡於去年十月廿六日去信查懋聲,直指做法荒謬。

原告透露,蔡衍明去年十一月物色到新投資者,並催促查家完成與蔡的入股協議;待交易一旦完成,蔡可提名半數亞視董事局成員及委任主席,可間接控制亞視和保障自己之投資,但查家屆時會因股權下降而喪失部分董事局議席,故查家一直未有完成交易。按原告在庭上披露,王征最初與亞視另外兩名「內地股東」僑光集團有限公司及龍維有限公司接洽,打算以二億元從「內地股東」手中購入百分之卅六亞視股權及四個亞視董事局議席,但交易至今尚未完成。

控制董事局發可換股債

原告指,查家知道蔡無意再注資入亞視,遂透過對亞視董事局的控制權,發行定價為兩毫八仙的低價可換股債券,藉此保留自己的股權和董事局佔有率,再以八千三百萬元,將查家的亞視股份及投票權賣給王征,而當時蔡衍明並不知情。查家提供的條件比「內地股東」更吸引,王征用較平價錢便可較快及較有效率地入主亞視。

原告認為,查氏兄弟雖可賺大錢,卻攤薄了Antenna Investment Ltd(由蔡衍明與查氏兄弟合組的公司)在亞視的股權,指查氏兄弟身為Antenna的董事未有保障公司利益,是違反董事誠信和義務,原告因此要求高院出手禁止查家出售該批債券。

查氏兄弟反駁稱,證據顯示亞視發行該批債券時,股東可按股權比例認購,對股權不會造成影響,當時「內地股東」曾考慮認購,其中龍維的陳永棋更一度開了支票,查氏兄弟只是為「內地股東」墊資,最終由王征以二千三百萬元認購了原屬「內地股東」債券。

案件編號:HCA 317 /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