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嘉烈離譜滾水淥B

瑪嘉烈醫院發生嚴重醫療事故。入職兩年的兒科深切治療部護士昨晨為一名因支氣管炎留院的三個月大男嬰洗澡時,疑未試水溫,即讓男嬰泡在高溫熱水內。護士事後發現男嬰下身通紅脫皮才知闖禍,男嬰下體、臀部及雙腳共逾一成皮膚被二級燒傷。嬰兒父母怒斥院方起初拒絕認錯,企圖隱瞞真相,直至本報代為申訴,才急召開記者會補鑊:「院方擺明做騷,一早就應該主動認錯啦!」

慘遭燙傷的男嬰姓蕭,乳名「希希」。據其父親表示,希希上月廿八日因發燒須留醫仁濟醫院,至四日前被轉到瑪嘉烈醫院兒科病房。前晚夫婦倆探望兒子,仍見他十分活潑,臨離開前還在一名護士陪同下為兒子更換襪仔,雙腳安然無恙。

事發於昨晨七時,希希被一名病房護士抱往洗澡時,意外被燙傷下身。院方並無即時通知家長,延至兩小時後才致電希希母親。有人更無故質問母親前晚是否自行替兒子洗澡,又問她有否察覺男嬰雙腿脫皮。母親全部否認,對方隨即掛斷電話,令她大惑不解。

下體二級燒傷

希希母親十分鐘後再接到院方來電,對方才透露希希雙腳有燙傷迹象。夫婦趕至,赫見躺臥病床的愛兒下身被紮成如「木乃伊」,雙腳、背、臀及下體,均呈紅腫、起水泡及嚴重脫皮,傷處全被纏上紗布,更損及陰囊和尿道,須插尿喉輔助排尿。希希父母大感痛心,即時質問院方,對方支吾以對,不肯說出全部事實。

至中午十二時許,雙方仍爭持不下,希希父親憤而報警。惟警方認為事件並非蓄意傷人,不涉及刑事,將案件列作雜項事件處理。父親不滿警方縱容醫院犯錯,遂向本報投訴。希希於下午三時許,由母親陪同轉送到瑪麗醫院接受治療。

醫院認錯解畫

瑪嘉烈醫院行政總監董秀英昨晚急召開記者會解畫,承認護士昨晨七時為希希洗澡後,始發現其雙腳通紅及脫皮,其後證實有一成二至一成四皮膚被二級燒傷,包括下體。被問及事發經過及責任時,董秀英一律迴避,以交由專責小組六星期內完成調查作答覆。董承認,根據正常程序,護士為嬰兒洗澡時應先放冷水再放熱水,然後以手部或手肘測試水溫,確保溫度合適。她就意外代院方向希希父母致歉及慰問,涉案護士事後感到「唔安樂」,已安排短暫休假。

瑪麗醫院兒科深切治療部主管蔡迺舜表示,希希須在深切治療部觀察兩至三日。若體內水分沒有大量流失或出現感染,相信可轉到外科病房,預計希希最少留醫數周才可出院。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強調當局必須徹查事件,並研究改善措施,防止同類意外再發生。他說,事件可能令嬰兒承受永久創傷,對其父母亦造成精神困擾。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對事件表示極度遺憾,已責成醫管局徹查。醫管局行政總裁蘇利民亦致歉,院方會盡力提供最好治理確保嬰兒康復。

第一手消息請瀏覽on.cc《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