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飭令提早退休的前執達主任助理,聲稱遭廉署冤枉,繼去年帶同七旬母親爬上屯門公路行人天橋頂抗議後,昨再隻身爬上元朗青山公路行人天橋頂企圖跳橋,警員及消防員勸說半小時後,返回安全位置。
事主姓鄭(四十七歲),昨午十二時許,他戴頭巾及口罩,走上塘坊村輕鐵站附近一道橫跨青山公路的行人天橋頂危坐,揚言跳下,警員及消防員攀上橋頂游說,半小時後將鄭勸下。他在場派發抗議單張,聲稱被冤枉,被警員帶署調查後轉介社署跟進。青山公路交通未受影響。
鄭九四年起在司法機構負責派遞法院傳票,九六年廉署接獲舉報懷疑鄭貪污,展開調查,派員跟蹤鄭工作和蒐證,調查證實鄭無貪污,卻未有盡責派傳票及騙取三元二角交通費,後來撤銷其檢控。及至○五年,公務員事務局根據廉署對鄭的指控作紀律聆訊,裁定他行為不當飭令提早退休。
鄭認為自己清白及廉署證供有問題,向公務員事務局投訴但無果,其後又入稟高院向律政司及廉署索償,及就公務員事務局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全部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