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看大局,是指政制發展的全個面貌,這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香港的政制,大格局是行政主導,政策的主導權在行政部門而不在立法部門,所以行政長官的選舉,遠比立法會選舉重要。
終普聯對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的爭議不算太大:一是新增的四百席選委會成員,是全數撥歸民選區議員還是再作分配,民選區議員佔大部分;二是門檻由政府的八分之一降到百分之八,這其實只是程度問題,更何況差距也不是離題萬丈,名額上的差別可能只是一百幾十,未及總數的一成,而門檻也不過是相差四個百分點。這種差距明顯不是本質上的分別,泛民對此可爭則爭,就算爭不到,現時政府提交的方案,泛民也幾乎可以穩得一張入場券。既然如此,泛民應該視行政長官可經普選產生,而泛民又可以參與亦為重大成果。
若以數量化來比較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政治角色,以二對一來表達也不為過,如果泛民在行政長官普選中達到其目標,立法會不過是餘下三成三,而立法會內已有一半是經分區直選產生,功能組別只佔一半,那具爭議的成數就再降到一成六。而在這一成六之內,有幾個界別都有相當數量的選民,如教育界和會計界,選民人數其實不比分區直選少許多,如果在選舉辦法上再加以擴大人數,那爭議的成數更小。
可見,這個普選方案若八成以上的成分可以接受,只因為那一成多的爭議而否決,是否有點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