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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灌腸非法肛交主管監四年

【本報訊】物業管理公司高級男主任與十四歲援交男童在賓館發生性行為,並要求在肛交前先替男童灌腸清洗,卅一歲被告胡宗偉早前在高等法院被裁定一項非法肛交罪成。法官昨日判刑時指,被告曾在網上認識逾百名男子,與事主發生性行為時又沒有使用安全措施,法庭有責任保障心智未成熟的少年,故要判以阻嚇刑罰,將他判囚四年。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在嶺南大學商業管理系畢業,是一名同性戀者,有固定男友;而心理及精神報告指他並沒有精神病,亦無孌童癖,但被告承認對年輕男子較感興趣,並曾在網上認識逾百名男子。控罪指被告在二○○八年六月三十日至十月一日期間,在旺角弼街一賓館內與當時十四歲的男事主X非法肛交。

案件編號:HCCC42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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