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第一代香港「飛龍」標誌於九年前面世,當時港府斥資逾二千萬元為標誌進行意見調查和推廣,遭市民及部分設計師狠批浪費公帑及事前缺乏諮詢,又形容標誌「像龍又像狗」,欠缺代表性及認受性,甚至連非政府機構都棄用。「飛龍」標誌其後更多次被反對派「惡搞」,借用其設計來宣傳普選及其他政治活動。
港府在○一年五月《財富》全球論壇的最後一日首次展示「飛龍」標誌。事前港府已投放九百萬元,透過顧問公司向各界進行意見調查,面世後再先後花了近一千五百萬元推廣宣傳,讓公私營機構使用,當局亦宣布機場管理局、會議展覽中心等地方會使用。
不過事隔一個月左右,機管局已率先棄用,時任機管局總監的彭定中被問及原因時只笑不語。一群本地設計師亦聯手向港府發電郵,促請當局放棄「飛龍」標誌。坊間亦批評當局事前無充分諮詢,譏諷標誌「不似鳳,不似雞」、「像龍又像狗」等。
○二年部分泛民主派人士組成反對董建華連任大聯盟,民主黨西貢區議員范國威將「飛龍」改成「反董」標誌,被律政司警告侵權。○五年港府進行政改諮詢,范國威再設計出類似「飛龍」的「普選鳳凰」標誌,廣泛印在泛民宣傳橫額及街板上,甚至用來印製T恤籌款,在香港街頭的曝光率一度比正版「飛龍」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