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場翻車奪命 司機控危駕

【本報訊】西貢賽馬會滘西洲公眾高爾夫球場去年發生工程車一死三傷的罕見車禍,肇事司機及場地公司事後分別被控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及沒有第三者保險使用汽車等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司機的上司供稱不會容許下屬以該些工程車後的車斗載人,並指公司無為駕駛者提供任何正規訓練或指引,亦毋須經過任何考核。

首被告李民任(五十六歲)被控去年五月十八日,在滘西洲公眾高爾夫球場近四號球洞的道路上,危駕車輛致男子鍾石勝(六十二歲)死亡;次被告賽馬會滘西洲公眾高爾夫球場有限公司則被票控同日同地,並無第三者保險下使用車輛,兩被告均否認控罪。

工程車壓爆死者內臟

事發時負責高球場電纜工程的管工蘇志清供稱,他以及包括死者鍾石勝在內的三名下屬,當時被安排坐在首被告所駕的工程車前往工作地點。蘇坐到司機旁,三名工人則並排坐在放了工具箱的車斗上,而當時車上的總重量約四百零五公斤,並無超出該車負重量五百公斤的上限。

蘇續指首被告約以時速卅公里駕車,轉了數個彎後落斜時失控最後翻側,車上五人全被拋出車外受傷,其中坐在車斗最左邊的死者,因胸部及多個內臟嚴重受傷最終死亡。

主管認無安排駕駛訓練

而場地維修部主管陳成德則指,當時吩咐被告外借四座位車輛接載工人,但被告卻不知何故駕駛了肇事的工程車;陳指就該車而言,公司並無安排員工接受任何正規駕駛訓練及提供任何指引,該車上亦無安全帶、扶手、倒後鏡、車速錶或指揮燈等。運輸署二級驗車主任崔志光以專家證人身份供稱,肇事工程車後面的車斗不適宜坐人,否則有被拋出車外的危險。

案件編號:KTCC 7058/2008

KTS 3734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