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家犬傷受託女童戶主候懲

【本報訊】於公屋單位養貓狗的男子,替女性友人託管她的兩歲女兒於家中「過夜」,任由女童與唐狗嬉戲。女童疑經「人狗大戰」後遍體鱗傷,女友人翌日接回女兒時發現滿身傷痕而揭發,並送院治理。被告昨於荃灣法院承認虐兒罪,收押至四月七日,以待索閱其背景及戒毒所報告始判刑。

染金髮、身形高大的卅一歲被告朱冠霖,已婚,報稱運輸工人,過往有兩次不相類案底。控罪指他在去年九月七至八日於荃灣梨木樹邨單位虐待兩歲女事主。

案件編號:TWCC 77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