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粉當K粉屈男生藏毒

將軍澳一間中學昨發生家長拉橫額抗議事件,一名已離校十七歲男生的母親,聲稱兒子去年在校被搜出藏有懷疑K粉,校方竟在未查證下報警,警方更在無家長陪同下為其子錄口供承認藏毒,現經查證粉末實為止痛藥粉,母親認為兒子無辜被「屈」,要求校方解釋及書面道歉,但遭拒絕,大表不滿。

昨晨八時許,男生姓胡母親由數名友人陪同,到厚德邨天主教鳴遠中學外舉起橫額,並用廣播器高叫口號抗議,要求校方向其子書面道歉及澄清有關懷疑藏毒一事,然而校方未有回應,驚動警方到場了解,全部人於下午一時離去。

無監護人照錄口供

胡女士兒子現已轉到另一間學校,她聲稱,去年二月尾,兒子被校方在其銀包搜出一包疑似「K粉」,校方未通知她前來了解,便報警拘捕其子,至她趕抵時,兒子疑被誤導,已承認指控。她深信兒子不會吸毒,加上警方最後驗出只是止痛藥粉,她懷疑兒子是因無監護人陪同下錄取口供,被「屈」認罪。她曾多次向校方及教育局投訴,盼為兒子澄清但均無果,令兒子心靈受創,兩母子曾一度萌死念。

天主教鳴遠中學姓周副校長昨日強調,校方只是依照程序處理事件,當日有邀請警區學校聯絡主任參與,並已向教育局詳細交代,亦有向該名學生提供輔導。

教育局發言人稱,該局曾兩度收到有關家長投訴,但據調查所得,該校在處理有關學生懷疑藏有毒品事件,程序恰當及符合指引,亦已按要求協助辦理轉學。

警方回應指,根據警方指引,警務人員接見十六歲以下人士時,應盡量安排其父母或監護人在場,但有關案件中,被捕人已年滿十六歲。而經調查後,案中少年已獲無條件釋放。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警方處理手法雖未有違規,但應顧及該少年可能不清楚本身權利及認罪的後果,故最好仍是由成年人陪同。而即使案件提上法庭,也可能因事主無監護人陪同便認罪,當中恐涉及被喝罵受驚等因素,最終或會推翻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