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灣河發生罕見燒傷意外,一名十八歲少女昨晚聲稱使用含酒精的清潔液抹手後,身邊有人點火,引致搶火令其手部起火,繼而燃着衣服,其他人慌忙替其拍熄身上烈火及報警,少女證實百分之五皮膚二級燒傷,送院敷治後需轉往皮膚專科進一步治療。
現場為西灣河聖十字徑協青社,受傷少女姓劉,其手部及背部皮膚受傷。昨晚八時許,劉女聲稱使用含酒精的清潔液搓抹雙手後,旁邊一名友人突然點火,懷疑劉女手上高濃度酒精仍未揮發導致搶火,她手部即時起火燃燒,烈火蔓延至衣服,一時間令她變身成為火人。
友人大驚,隨即替其拍熄身上烈火及報警,救護員到場替其包紮,再將其送院治療。
香港大學化學系副教授馮應昇表示,酒精濃度三至四成便會燃燒,但用手搓抹時酒精應已揮發,絕難引致搶火,除非整樽抹手液打瀉、或一邊抹手一邊點火才會導致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