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藥廠違規賣處方藥涉十八醫院

【本報訊】違規賣藥情況愈揭愈多,衞生署再發現一間藥廠違規銷售處方藥物,連同之前揭發違法藥廠共有三間,他們共銷售八種醫生處方藥物予病人,而該種違規賣藥已有六年,藥廠是經由醫院醫護人員介紹,先後向十四間公立醫院和四間私家醫院的病人直接賣藥,署方現正繼續進行調查。

涉及違規銷售藥物的羅氏大藥廠生產的CellCept,治療腎衰竭患者的補血針和用於治療肝炎的Pegpsys;協和醱酵麒麟生產的補血針Regpara及強生藥廠生產的補血針Eprex,事件至今共涉及三間藥廠售賣的八種藥物。

兩種形式運作

衞生署調查顯示,三間藥廠早在二○○四年開始,直接向病人賣藥,涉及十四間公立醫院和四間私家醫院,包括浸會醫院、嘉諾撒醫院、聖保祿醫院及聖德肋撒醫院。藥廠以兩種形式運作,其中一間未經持牌藥房而直接將藥物授予持有醫生處方的病人,另外兩間採用的形式是由病人直接向藥廠訂購藥物,藥廠安排分銷商向病人送藥,分銷商向病人收取醫生處方及費用,再將處方藥物送到持牌藥房。

消息人士指,介紹買平價藥物沒有收受利益。醫院管理局非常關注有關情況,初步了解後相信部分公立醫院腎科部門員工出於好意,為方便病人比較,向他們提供各種藥物分銷商的價格,該局已再提醒各腎科部門的病人,須在公立醫院或有註冊藥劑師的社區藥房購買處方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