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五常着草託管億計財產

中環古董店名畫偷竊案昨於區院續審,女被告昨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後出庭自辯,大爆經濟學者張五常於○二年十月左右已得知捲入逃稅指控將被美國政府起訴,並向她表明「將會離開香港」,託她保管包括銀行戶口紀錄及疑似屋契等四箱文件,聲稱內裏物品總值數千萬美元,而這一切均發生在張五常夫婦○三年一月開記者會交代有關稅務官非之前。她又指曾協助張「走咗好多次畫上大陸」及給口供予美國律師,故獲張送贈涉案的三幅名畫。

法官昨接納控方將卅八歲女被告曾卓詩的警方錄影會面影帶呈堂後,又裁定她與同齡丈夫即男被告楊惠明共四項盜竊罪名表證成立,控罪指兩人於○七年在中環蒲公英金石書畫(下稱古董店)內偷竊三幅油畫,女被告另被控偷竊七千餘元。

女被告昨供指,九九年加入古董店時由林姓女子負責聘用她,惟翌日林便介紹張五常予她認識,並說「佢(張)係我哋老闆,因為某啲原因,我哋只會話佢係顧問」,自此女被告工作時只是聽取張氏夫婦指示,並向張匯報。

涉賣假古董 退貨賠錢

女被告不諱言古董店部分貨物來自張在美國開設的古董店,兩店沒有分別,惟該美國古董店當時涉售賣假古董而被華盛頓州控告,結果案件處理後「要賠番錢畀啲客」,張當時安排她負責驗證退回的古董,女被告不諱言由○二至○五年都有做這種工作,但不知誰處理退款事宜。

女被告又披露於○二年尾左右,「(張)叫我去佢屋企,同我講關於tax(稅)嘅事件,佢話美國政府會告佢,佢將會離開香港」,結果張於○三年召開記者會後,同年二月離港,之前早將四箱文件交予她託管。

女被告發現該批文件涉及公司架構、銀行戶口資料、類似屋契及會計紀錄,亦有部分文件涉授權書,「佢話啲文件好緊要,值幾千萬美金,係咁要我收好佢,不能畀任何人知道」,女被告不諱言至昨日始在法庭公開此事,惟大部分文件已交回張的手中。

女被告又指,張於○六年答應送她三幅油畫,並任由她在店內揀選,她認為張送畫給她有多個原因,除了保管上述四箱文件外,「之前走咗好多次畫上大陸,同埋畀口供畀美國律師」,又指當年想辭職,張因為想挽留她而送畫,惟她於○八年終於離職,當時與張「鬧大交」,更因工傷而獲得十七萬元賠償。

女被告不諱言除先後將二十至三十幅畫作送返內地外,亦曾將逾百件古董送到內地給張,惟張沒有寫發票或文件交予古董店。

案件編號:DCCC 86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