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灣仔稅務大樓泰籍女遊客被殺案控辯雙方昨日結案陳詞,雙方主要環繞特赦證人郭志輝的口供是否可信而各自表述,預計法官今日將指引陪審團,之後便會退庭商議裁決。
主控官於陳詞時強調,特赦證人郭志輝無親眼目睹被告蘇錦棠犯案,但辯方盤問郭時,並無質疑特赦證人的口供。控方認為,被告並無向證人講出全部事實,特別是被告聲稱意外刀傷女事主,更是與其他證供不符。
控方指驗屍證供顯示刀傷是從後插入女事主右胸,且刀刃是打橫進入深入胸腔。最重要是證人能指出,被告犯案後用膠袋包住女事主頭顱,還在頸前打結。這些證供都顯示,被告是蓄意要將女事主置於死地。
至於辯方大律師則強調,證人在案發後三年一直保持沉默,直至被警方以謀殺罪拘捕,才突然聲稱是替被告搬屍,但對很多細節又表示不記得,證人口供的可信性值得懷疑。辯方指關於膠袋套頭的說法,根本並非事實。此外,辯方又指出,被告要女事主講出信用卡密碼,故被告又怎會要取女事主性命?如被告要殺女事主,又怎會只刺她一刀,而且不刺左胸心臟?基於這些疑點,辯方大律師要求陪審團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 HCCC 25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