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景酒店發展無端受限

【記者張慧怡報道】政府修訂分區計劃大綱圖粗疏,沒考慮現存用途及地契條款,令有廿五年歷史的中華基督教青年會灣景酒店,出現地契指定用途被剔出准許用途範圍的畸形情況,即原有建築完全沒有進行重建甚至小型改建工程的餘地。青年會批評政府不公,無奈自行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再修改大綱圖,以便進一步申請擴建酒店。有城規會委員不排除事件是官員一時疏忽所致。

位於灣仔港灣道四號的灣景酒店建於一九八五年,樓高廿三層,其中三層用作開辦酒店管理及烹飪課程,另有辦公室、餐廳、咖啡室、員工飯堂及後勤輔助區域。酒店所屬地段是當年青年會以上環必列者士街舊址換地得來,據換地條款,申請地點可用作酒店或旅舍用途,而用地目前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

青年會直指不公

不過,政府去年核准修訂灣景酒店所屬的灣仔北分區計劃大綱圖時,卻將酒店及食肆剔出用地經常准許用途,與換地條款有所牴觸。青年會指有關牴觸限制了用地再發展的彈性,使其不能在法例容許的情況下發展酒店及相關設施至應有上限,對青年會不公平,故向城規會申請再修改大綱圖,將酒店、食肆及非獨立校舍的學校納入用地的經常准許用途。

城規會委員黃澤恩估計,事件有兩個主要可能性,一是官員修圖一時不察,疏忽灣景酒店地契指定用途,或一心以為酒店不會重建及改建,二是政府刻意限制酒店未來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