鉸剪傷女施虐婦判感化

【本報訊】卅九歲婦人從內地到港嫁給年齡相隔卅五載的「老夫」,因丈夫年邁身體欠佳,家中大小事務和管教子女重擔由她獨力承擔,期間她不滿十四歲幼女外出玩耍連飯也不肯吃,先後用鉸剪<img src='/font/fa63_5nbk.gif' border='0'/>傷女兒手指及將對方的頭推入水中,早前承認兩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害罪,昨於九龍城法院被判接受感化一年。

老夫少妻 獨力理家

裁判官判刑時引述被告余送琼(卅九歲)的感化報告,指她與現年七十四歲的丈夫,育有十五歲大女和十四歲的事主,但事主正值反叛年齡經常與被告爭執。官續指被告的行為非恰當的管教方法,會帶來反效果,而事主已原諒被告,故着被告遵從感化官的建議,參加一些親子技巧改進計劃,以改善與子女溝通。低頭聽判的被告,答應法庭不會再犯。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九月廿六日於九龍城城南道的住所內,因事主甫回家又要出夜街,遂先掌摑她臉再用鉸剪傷她的拇指和中指。

兩日後,被告又因事主不肯吃晚飯及要求出街玩,再掌摑及用衣架打她,更將她的頭推入載了水的桶中。

案件編號:KCCC 70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