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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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署驗樓強闖鑿窿毀牆

屋宇署正為一九八○年或較早前興建的目標大廈進行現場勘察,以檢討及制訂舊樓老化及失修策略。調查原屬自願性質,近日卻有勘察人員被發現未經知會下硬闖大廈鑽鑿牆壁,令居民受驚。當區區議員直斥屋宇署處理粗疏、資訊含糊,促當局加強監督外判公司,免再生擾民事端。

「十幾個男人跟住啲阿公、阿婆尾入大廈,之前完全冇通知,一入到嚟就係咁鑽,咁同擅闖民居、破壞他人財物有咩分別?」黃先生為土瓜灣靠背壟道一大廈的業主,各住戶早前雖曾接獲樓宇勘察單張,惟內容粗疏,「冇講畀邊個住戶、勘邊幢大廈,日期、時間、會做啲咩咁統統都冇寫。」

眼看大廈無故被鑽挖,居民於是致電屋宇署求助,「我哋上晝打去,佢話要等到兩點半後食完晏至嚟得!」黃與其他居民最後只能自行喝停工程並報警處理。大廈被鑿至「傷痕纍纍」,黃坦言最擔心會影響樓宇結構,「佢哋用啲重型工具係咁鑽,啲窿又大又深,見晒鋼筋,有啲仲係主力牆。我數過啲標碼,如果再唔喝住,會畀佢哋挖走五十三個窿。」

通知信內容含糊

驗樓師詹濟南稱,混凝土能承受莫大壓力,但未能承受拉力,故於混凝土鑽孔收集樣本不會影響樓宇的結構。

不過,當區區議員李蓮則批評當局處事疏粗、有欠認真,「嗰封通知信啲資料好含糊,好似啲通街派嘅單張咁。」李更直斥當局不應未得住戶同意下便「夾硬嚟」,「我哋唔反對呢啲調查,但要得人同意。嗰幢大廈仲要冇幾耐之前先維修同裝修完,幅牆依家搞到一笪笪,我係業主都㷫啦!」李促當局檢討事件並為受影響牆壁外觀還原。

促外判檢討改善

屋宇署發言人承認,勘察人員曾於上址收集三個直徑七十五毫米、約二十六個直徑十六毫米及去除外層水泥批盪等鑽孔樣本,但未有影響樓宇結構的穩定性。惟外判公司進行勘察工程前未有取得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及其他住戶同意,亦未有另行向法團發出樓宇勘察通知信。該署已向法團發信道歉,外判公司將就鑽孔及勘察工程所引起的輕微損毀予以修補。該署同時會敦促顧問公司檢討及改善工作程序、溝通方法,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發言人稱,是項調查的內容包括對目標樓宇的外牆、天台和室內公用地方進行視察,及對抽樣樓宇進行詳細勘察,如離層脫落測試、超聲波脈動測試等,並對被抽樣單位進行室內勘察及住戶問卷調查。

記者 莫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