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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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署無情迫遷龍門報檔

灣仔龍門大酒樓易手後正展開拆卸工程,酒樓外兩檔經營六十多年的合法持牌報紙檔及鐵床檔,近月遭食物環境衞生署以「保障安全」為由限期本周五遷走,否則會拆檔,期間亦企圖以「阻街抄牌」招數逼兩檔離場,檔主批評署方一直未為他們覓新址暫時經營,亦沒答覆完成工程後重回舊檔位置營業,質疑署方「官商勾結」逼走兩檔免除後續安排。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酒樓地盤已有圍板等安全設備,檔主在現址繼續經營並沒有危險,食環署迫遷於情、理、法均不合。

龍門大酒樓外的報紙檔主羅桂玉,一家九口自四十年代起在上址經營報紙檔,但龍門大酒樓易手後,新業主去年十月去信食環署,指酒樓拆卸工程今年初展開,希望食環署為酒樓外的報紙檔及鐵床檔另覓新址經營,以防工程期間發生危險。至去年十二月,食環署與兩檔主會面,以「安全理由」要求他們遷走。兩檔主向署方表示不希望永久遷離該檔位,以免流失熟客難做生意。食環署表示會為他們另覓新址暫時經營,但一直未有答覆何時及何處,羅桂玉及鐵床檔主朱應兼因此續於酒樓外經營。

要求工程完成後復業

至今年二月十七日,食環署向兩檔主發出「最後通牒」,要他們於本周五前騰空檔位,否則署方會拆走檔內的全部物品,並會檢控及追收清理開支。羅桂玉指食環署職員自當日起,每早均到報紙檔要求搬走,上星期二更欲向她「抄牌」,「佢話我檔口太大,擺太多嘢阻住人,但唔止我一檔係咁,完全係針對我哋唔肯搬走。」羅桂玉立即致電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署方職員最後只要求她收拾便停止抄牌。羅桂玉亦有提出工程期間暫停業,但食環署未能答覆完成工程後能否讓他們在舊檔位置復業。

立法會議員黃國興指食環署迫遷於情、理、法均不合,「於法,兩個檔都係合法持牌;於理,地盤圍板保護行人安全,檔位亦可繼續經營;於情,兩檔主無晒熟客仲點經營呢。」他忠告署方不可濫權向小商販迫遷。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自去年十二月起,基於安全曾多次要求上述持牌人遷置及騰空報紙檔位,但未獲回覆。持牌人亦一直拒絕商討遷置安排,持牌人上月底曾建議暫時停業,但由於樓宇拆卸時不適合將設備留在該處,加上原位置日後用途未確定,故建議持牌人另選別處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