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TVB三員工追討六萬欠薪

【本報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勞資糾紛愈鬧愈多,繼工會早前不滿加薪幅度發起集體請病假行動,另有員工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假期工資及差額。三名TVB置景組員工不滿資方過去七年未有按法例將超時補薪計算入假期工資,入稟勞審處向資方追討合共六萬元假期工資差額。審裁官指修訂條例○七年生效後,已清楚列明佣金、津貼、超時工作薪酬等應列入假期工資計算,質疑TVB這間大機構未有依法辦事,案件押後至下月廿九日審理。

三名申索員工馮家偉、柯志龍及莫健華,指資方由○三年至今一直以底薪計算假期工資,未有計算超時補薪,遂入稟追討差額,估計每人涉及金額約兩萬元。

審裁官稱無綫有違法之嫌

審裁官彭家光認為,修訂條例已經清楚列明計算工資所涵蓋範圍,質疑TVB繼續以舊制計算薪酬有可能短付工資,有違法之嫌,「新例(宣傳)鋪天蓋地,點解都唔依法辦事?好奇怪咁大間公司,點解唔(按新例)計多次數?好明顯公司冇畀足嘅機會係存在。」

至於申索人追討○三至修訂條例生效前的差額,彭家光指由於可作案例的國泰案件正排期下月中上訴,認為可先處理修訂條例生效後的差額追討,再視乎國泰案件上訴結果,再處理餘下部分追討。TVB代表林先生強調,公司一直依法辦事,又指稍後會安排兩名證人,包括人事行政部副總監及高級人事主任出庭作供。

協助員工入稟的職工盟組織幹事吳冠君指,現時未與資方達成庭外和解,若成功追討修訂條例後的工資差額,每人可補回六千至七千元。至今已有三百至四百名TVB員工到勞審處備案,每人索償一萬至兩萬元,若今次案件追討成功將陸續提出索償。

案件編號:LBTC766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