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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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獲准延期上訴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千億元遺產案自本月二日判決後,昨首度重開聆訊,由主審法官林文瀚審理敗訴一方陳振聰要求延長上訴時限的申請。林官自言不能說陳振聰的上訴屬完全絕望,基於陳近日更換代表律師及只是要求稍稍延長上訴時限,遂准許將上訴時限由原來的三月二日延長至三月十九日,但要陳振聰支付延期申請的訟費。

陳振聰原本要求延長上訴時限至四月二日,但昨日改為只要求延至三月十九日。陳振聰和華懋雙方均只派律師代表出庭,警方亦有派員到庭旁聽。

代表陳振聰的資深大律師林雲浩最初並無透露陳陣營的上訴理據,在林文瀚要求下,林才臨時披露兩項理據,包括林官在原審時接納華懋筆迹專家證供及否定陳振聰一方筆迹專家意見時出錯;以及林官在無充分理據支持下便裁定陳的證供不可信,並誤指陳有份預備和偽造○六年遺囑。

林雲浩亦解釋是次要求延長上訴時限的原因,指原代表陳振聰的資深大律師夏利士已轉任高院法官,另一名代表陳的英國御用大律師Ian Mill則早前替另一客戶打官司,現剛開始研究林官的判決書和準備上訴理據,由於案件複雜,加上陳希望第一次提出上訴理據時做到最好,故要求稍稍延長上訴時限。

代表大狀轉任法官

華懋代表大律師陳肇基則指,龔如心遺產管理人早前要求延續任期,高院稍後會聆訊,若將上訴時限延至三月十九日,會影響有關法律程序;對於陳振聰的上訴理據,陳肇基認為,林官只是按終審法院頒發的原則分析筆迹專家證供,而林官對陳振聰所作的事實裁決也難被推翻,華懋因此反對延期。

林官直言,他不能說陳振聰的上訴絕望,但不想就此多言。他指陳今次是在時限屆滿前提出申請,與在屆滿後要求延期有分別,而且案件亦複雜,判決書又長;雖然陳振聰換律師後未有嚴重影響到他籌備上訴的工作,但夏利士已轉任法官,林官認為,即使稍稍延長上訴時限亦無損華懋利益,故批准申請。

華懋考慮討回訟費

另外,林官雖已判華懋勝訴,但尚未頒發正式命令,原擬在三月九日再開庭聆訊,以決定頒發甚麼命令和解決訟費問題。華懋指,涉及判令的部分尤其重要,華懋兩名領軍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和余若海當日均無空檔,故要求改期。法官遂改期至三月十五或十七日聆訊。

華懋代表律師何文基在庭外透露,律政司已提出申請,要求由龔如心遺產支付律政司的訟費。華懋認為律政司應直接向陳振聰追討訟費,故會提出反對,若法庭最終接納律政司之申請,華懋會積極考慮向陳振聰討回訟費。

案件編號:HCAP 8 /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