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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澳門消息: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涉及歐親友清洗黑錢及商人行賄案昨日開審。涉案十一名被告,僅八人出席聆訊。由於在葡國自首的首被告、商人林偉拒返澳應訊,加上其代表律師要求延遲審訊,案件開審不足一小時,法官批示押後至四月八日再審。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批評,歐案爆發至今已四年,在市民心中成為一齣永無結局的「戲」,希望法院盡快審結及裁定責任人,以便政府根據判決,對涉及的土地和工程展開追討程序。
林偉拒返澳應訊 歐妻失蹤
昨日在初級法院開審的案件,屬於涉嫌協助歐文龍清洗黑錢及多名商人行賄案的第二階段,被告包括歐文龍的妻子陳明瑛、建築商人陳連因及姓李商人,該三人被國際刑警全球通緝,目前下落不明,法院只能透過掛號信通知其上庭。而同被通緝的案中首被告林偉,去年在葡萄牙自首,暫未有引渡回澳門,林昨透過代表律師應訊。
牽連甚廣 質疑無積極引渡
首被告的律師在庭上稱,其當事人拒絕回澳應訊,並指歐案的另一宗案件早前在中級法院審理,判決與本案有重要關聯,故要求延遲今次審訊,直至中級法院有判決結果。檢察官反對延期審訊,認為就算延期,首被告亦有迹象不出席聆訊。法官休庭商議後,根據《刑事訴訟法典》批示,要求首被告呈交不出庭的理由及延期審訊的申請文件,案件押後至四月八日再審。
另一方面,對於涉及貪官歐文龍的案件審訊一拖再拖,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曾經批評,歐案涉及範圍大、涉及人士多,以澳門的較低司法效率,一些涉及相關人士的個案可能十年也審不完,加上個別人逃到外地,可能永遠不會抓回結案。區昨日表示,歐案爆發至今已經四年,仍未結束,他質疑當局無積極進行引渡嫌犯的程序。區認為,法院應該盡快審結案件,讓當局根據判定結果,對涉及的土地和工程批給展開追討程序。
據資料顯示,今次案件主要涉及部分土地批給申請,以及多項換地和公共工程的批給。另外,根據法例規定,案件可延期兩次,第三次開庭,法庭可在被告缺席情況如期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