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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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創意獎疑亂派錢

【記者陳嘉欣報道】用LED燈(發光二極管)取代光管節能,這個幾乎街知巷聞的做法,竟為一名在環保署任職的公務員,贏得二千元獎金,以表揚他的「創意」建議。有市民批評該項建議新意欠奉,而用LED燈慳電,自去年中發生慳電膽風波後,人所共知,似抄襲新聞,批評環保署有「亂派錢」之嫌。審計署則表示,接獲一宗有關部門公務員建議書計劃的投訴。

港府每年均舉行部門公務員建議書計劃,以獎金及獎狀形式,鼓勵公務員提出對團隊有利的建議。去年獲環保署頒獎金的建議書共有五份,其中三份卻惹起市民非議,包括有公務員建議用LED燈取代環保署的光管助節能,獲發現金獎二千元;建議於午膳時間在灣仔環境資源中心舉行環保或綠色生活工作坊,獲發三千元現金獎;建議在安全帽上標籤有效日期亦獲五百元獎金。

「獎金應頒各報館」

有巿民批評,早前傳媒大幅報道慳電膽風波已提及LED燈的慳電情況,今次建議改用LED燈有「抄襲」新聞之嫌,環保署實應將獎金頒予各報館。至於午膳工作坊,該署有部組曾有類似安排,亦有抄襲之嫌。而安全帽已印有生產日期,職安人員早知安全帽只可存放三年,在帽上標籤有效日期是多此一舉。

環保署表示,該署的審批委員會,由一名首長級第二級人員擔任主席,與三名管方及七名員方代表共同審議,獲獎因素包括原創性、可行性及效益等,一年約審議兩次。發言人強調,該三份建議書,從未有人提出相同建議,提出的時間亦是社會作出廣泛討論之前,該署過去五年共接獲約一百三十宗建議,僅十二宗獲頒獎狀及現金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