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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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漏洞廢車霸佔泊位

廢置電單車佔用泊位,令有需要人士無位可泊!電單車車主黃先生指出,黃大仙摩士泳池近鳳舞街行車天橋底設有多個電單車泊位,但不少車位均被廢置車輛長期停泊,「有啲車冇車牌,有啲行車證過晒期,搞到我哋想泊嘅就成日都冇得泊!」

當區區議員黎榮浩建議當局應修例堵塞灰色地帶,並向前線人員發出明確巡查指引,「警方日常會有巡查,但呢啲項目可能冇規定要匯報,所以見到都冇人理!」黎又稱,倘問題涉及多個部門,當局亦應靈活處理,改善執法效率。

警方發言人稱,警員於上址巡查後,有關廢置電單車已被車主移走。而廢置車輛屬地政總署職權範圍,警方已將上址其他可能被棄置電單車資料轉交該署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