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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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遺囑指定兩老獲供養 月取七萬

【本報訊】龔如心家翁王廷歆一直認為,由於龔如心於○二年遺囑中有指示要用她的遺產供養王廷歆和任玉珍夫婦,王廷歆夫婦因此是該份遺囑的其中兩名受益人。王廷歆遂希望由龔如心的遺產中領取令他滿意的生活費,並且有可能透過法律訴訟與華懋慈善基金爭奪龔如心的遺產。

直至任玉珍病逝時,王廷歆及任玉珍每月均由龔如心的遺產中收取共約七萬元的生活費。華懋的代表律師昨回應任玉珍去世一事時表示,華懋一方已知悉她的死訊,但現時尚未知道王廷歆每月收取的生活費會否受到影響。

龔如心在○二年所立的遺囑中,指示華懋「必須要繼續做到三件事」,第一件就是:「對王氏家族的老一輩,王廷歆先生及任玉珍女士,須給予按其意願、令其滿意的供養。」

王廷歆一度有份爭產

王廷歆認為,基於該項指示,他與任玉珍夫婦兩人是龔如心遺產的其中兩名受益人,華懋只是遺囑的執行人。

王廷歆於龔如心遺產案展開初期,曾派律師出庭與華懋及陳振聰爭奪龔如心的遺產,並要求由龔如心遺產中撥款給他作律師費。

不過,法官指案件應分兩階段進行,首階段是要確認哪一份才是龔如心的遺囑,次階段才決定誰是受益人。王廷歆經考慮後,決定退出首階段訴訟,以靜觀其變。高院於本月二日確認龔如心○二年遺囑是有效遺囑後,王廷歆未有透露會否提出次階段訴訟,但對於華懋勝訴及龔仁心表示會繼續供養王廷歆,王廷歆稱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