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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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少年淪毒販判囚52月

【本報訊】事發時尚有十多天才滿十六歲的青年,年紀輕輕便淪為毒販,在公共屋邨販賣「K仔」。當他身懷兩包毒品前往交收途中,被警員人贓並獲,之後更在父親面前,將自己「搵錢大計」向警方和盤托出。現已十六歲的梁姓被告,早前在高院承認兩項販毒罪,昨被判監四年四個月。

無案底的被告在讀完中二後,曾修讀職業訓練局課程。控罪指他在去年七月十日,先於逸東邨康逸樓的住所外,被警員搜出他身上有兩包共重廿多克的K仔,之後再於他住所內,搜出共重一百八十多克的K仔。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為「搵快錢」,在網吧內替一名供應毒品的男子「阿昇」販毒。

案件編號:HCCC 41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