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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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賣領養犬圖利少女罰千元

【本報訊】十七歲雙失少女透過網上廣告,從有「曉飛大師」之稱的女商人處領養了一隻三歲半西摩犬,雙方並協議不能私下賣犬圖利。惟少女兩周後嫌西摩犬「大食」兼咬死了她家中飼養的兩隻龜,貪圖方便下以二百五十元低價,將西摩犬轉售予另一名男網友,被「曉飛大師」發現報警。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盜竊罪,獲輕判罰款千元。

被告陳嘉莉被控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偷竊一隻屬於女事主李曉汶的西摩犬。裁判官判刑時指,認為被告領養狗隻非為轉售圖利,加上已吸取教訓及認罪有悔意,故決定予以機會輕判;仍叮囑被告要愛護小生命及明白做錯事要承擔後果。案中事主「曉飛大師」李曉汶是開設了全亞洲首間中醫動物診所的商人,西摩犬事後已交回事主。

西摩犬日食50元狗糧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其實疼錫該犬,但牠食量驚人「一日一包五十蚊狗糧」,令失業的被告倍感壓力,加上該犬咬死了她飼養多時的兩隻龜,因此被告在貪方便及一時衝動下才犯案售犬,而事件遭傳媒廣泛報道,她亦深受壓力,故已承受一定懲罰。

案件編號:KTCC 7588/2009